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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春晴朗 番外十四:念桃

作者:姑娘别哭 分类:玄幻 更新时间:2021-12-26 16:49:24 来源:言情小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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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栾念,我想从我来北京的第一年说起。”尚之桃拉着栾念的手:“你别嫌我话多好吗?我今天太想跟你聊聊天了。”

我22岁的时候来北京。我至今记得那一天,我来北京的第一天。那天北京下着雨,我拖着行李箱走出火车站,看到有密密麻麻的人。大家步履匆匆,没人看我一眼。我手里拿着一张地图,地图上写着几行字,是我提前查好的问好的,从火车站到我出租屋的路。我一个人站在陌生城市的陌生火车站里,突然间特别惶恐。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,我有点胆怯,又很期待。

我最庆幸的是能够住进那间屋子,因为那里,让我认识了我的朋友们。孙雨、张雷,还有我至今不敢提起名字的孙远翥。

那一年的那个夏天,我上班的第一天,我坐在凌美的一层等待办理入职手续。你推开咖啡店的门走出来,像远古的神明。我当时就想,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呢?可是这个男人见面的第一天就劝我辞职,最重要的是,我竟然觉得他说的对。

我从小就是对生活没有大志向的人。可是这个狗男人却激发了我的斗志。诶,你别捏我脸,我说的是真的。我当时真的觉得你是个狗男人啊。

同事们讲话中英文掺杂,很多很多我都听不懂。我愈发的恐慌,心想,如果我语言不通,早晚要被干掉的呀!还好我有lumi和tracy,她们总是鼓励我。我的朋友在他母校为我找了一个英文老师。那个英文老师有一个很霸气的中文名字:龙震天。

龙震天教会我很多东西,我们一起在周末走遍北京大街小巷。也不是每一个周末,因为有时我要加班。第一次出差时跟你和lumi一起,还有grace,我们去广州。后来有几年,很巧合的是,每一年的那个时候我都会去广州,于是广州变成了我很爱的城市。

那一年的我觉得工作太难了,我什么都不懂,什么都不会,所有的一切都要从头学起。而你呢,总是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,好像在说:“你怎么这么蠢?”

即便这样,我仍旧爱上了你。凌美的很多女孩都喜欢你,kitty也喜欢你。有一天我跟lumi在楼下遛弯,听到kitty跟人打电话,她说:“我喜欢我的老板。”我不为这种喜欢羞愧,因为喜欢本身是一件很棒的事。

第一年兵荒马乱,我也没有什么见识,好多当时觉得天要塌了的大事在今天的我看来都不值一提。

那年过年的时候,我坐在冰城的老房子看着外面的万家灯火,突然特别想你。你让我觉得孤独。

转眼间就到了第二年。

第二年的日子好像好过了一点,我也好像坚强了一点。这几年发生了几件事让我觉得很幸福。这一年有很多第一次。

我跟我的朋友们有了第一次旅行。我们去的是泰山。我们在半夜开始爬,爬到第二天凌晨。那天我们很幸运,看到了日出。云海缥缈,太过美丽,我跟我的朋友们拍了很多照片,那些照片我至今还留着。你知道吗?有时我翻看那些照片,再看看现在的自己,就能看到岁月留下的痕迹。那年的我们都还年轻,不需要穿很华丽的衣服,不需要很浓的妆,就很美。我特别喜欢那趟旅行。

那一年我第一次出国,跟同事们一起,去普吉岛。我在那里跟你一起看了海,日出太美了,我希望这辈子能跟你看无数的日出和日落。那时的我对你的心意,像从没恋爱过的人一样。捧出的是一颗完完整整的心。

还是这一年,我第一个老板换了工作,他想挖我一起走,你说他要挖我只是因为我便宜、听话,这让我难过很久很久。也在那时,我突然明白,我应该正确看待自己,也应该自己每一个决定负责。

这一年,我遭遇了黑中介。我害怕极了,甚至有那么一点怀疑这个世界,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呢?跟室友们一起去跟黑中介打架,单纯的我们根本不知社会险恶。最后竟然还要你帮忙。哦对了,lumi要为了我去砸人家的店。

这一年,最值得我开心的事,是我养了卢克。是,我知道你早就知道了,我给它起名叫卢克,是因为我爱着luke,而luke是我的心头好,没有人能替代。卢克小时候可真可爱,你还记得它的样子吗?像一个小雪球一样跑到你面前,蹭你的裤脚。它还在你家里开尿,那时你特别特别嫌弃它。可我从来没有嫌弃卢克,我好爱它。它能听得懂我讲话,无论什么时候都会陪着我,我有时会凶它,它呢?总是伸着舌头对我乐。卢克是这辈子唯一一个完完全全属于我的东西,我太爱它了。在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,卢克就是luke。可我也会难过。我最难过的是卢克一天天变老,我知道它活不了多久了,一想到这里,我就没法控制自己的眼泪。

尚之桃垂首抹泪。因为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,那颗心在岁月的打磨下会有钝感。却总有一些人一些事能让你轻易落泪。我们把这些人这些事称之为你我内心所剩不多的“柔软之处”。

栾念递给她一张纸巾,对她说:“我带卢克检查过,梁医生也检查过,说它五脏六腑好着呢,再活四五年没问题。”

“别安慰我,我知道的。大型犬的寿命,我每天都会查。”

栾念不再讲话,所有人都知道他有一个狗儿子。大家都很难想象他这样的人,会那么爱一条狗。可他就是很爱卢克。

过了很久很久,尚之桃停止哭泣。

我不是很喜欢第三年。

因为第三年出现了一个特别特别恶心的人,我现在想起他还觉得恶心。我看到kitty进他房间,他却发消息给我,他还要去欺负别的女同事,他太恶心了。成都的同事说起他会害怕的颤抖。那一年我经常做噩梦,梦里是他那张丑陋的脸。朋友们教我怎么收集证据,并鼓励我告发他。我这样做了,我不后悔。

你知道吗栾念,我一点都不后悔。我非常庆幸在这一年发现自己或许能成为一个勇敢的人。一个勇敢的敢于与权威对抗的人。

那天你走进他办公室,勒着他脖子的时候,我的心都要碎了。真奇怪,我心疼自己,也心疼你。我知道你的难过是真的。栾念,我从那时开始肯定,你一定有一颗特别柔软的心。只是这颗心上包裹着坚硬的壳,别人看不到,你自己也会忽略。

还有,我特别特别喜欢你为我调的那杯“勇敢的心”。真的,那是我这一生喝到的最好喝的鸡尾酒。

第四年,我终于去到企划部,师从grace。grace那时是很好的人,只是我当时低估了人性的复杂。这一年我又像第一年一样,不停的学习。我对这一年的记忆不多,我记得我在五台山上给你打了一个电话,很认真的问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。我们开始一场平常的恋爱。

而你,拒绝了我。

我还记得维多利亚港的夜景,真的挺美。

到了第五年,我去了西北。我以为我去那里,就很难再见到你了。可你几乎有时间就会来。县城很小,我们都怕出门遇到熟人,于是窝在我的出租屋里,一待就是一两天。西北的风真的大,县城里打车真的便宜,西北人可真好。我在西北做那个项目,做的称心如意。

“你为什么每周都来?”尚之桃突然问他。

“因为我们说过要一起冒险,我说话算话。”

他们面对面躺着,已经聊了很久很久。尚之桃却不觉得困,她还有好多话没有讲。

“第五年,我们一起去了西藏。”栾念说。

“是。”

我喜欢西藏。

拉萨的阳光真好,街上的人们笑容温暖,奶茶香醇,那家照相馆的老板,拍照技术真好。

我真的喜欢那次旅行,我甚至以为在那次旅行后,我们会迎来天长地久。

尚之桃咬住嘴唇。

第六年她最痛苦。如果说这一生有哪一年她无法逾越,那就是第六年。竞聘失败没有那么痛苦,那只是自尊心的一次崩裂。最痛苦的是那天云霞那么美,我却失去了最好的朋友。

栾念握住她的手。

他们在昏暗之中有长久的沉默。这沉默也是一味药,去疗愈她心中斑驳的伤口。起初伤口很深,后来结痂,掉痂,由深变浅,几乎看不见。但你的手抚上去,却还是能察觉那与周围的肌肤不一样。那里一定经历过一场巨痛。

尚之桃的泪落在栾念掌心:“那一年,我离开了你。”

我很庆幸我真正的离开了你。即便那样的痛苦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。我回去的时候是冬天,冰城下了很大很大的雪,我的心里空落落的,总是填不满。每天晚上,我都会出门踩着雪走很远的路,耳机里放着乱七八糟的歌曲。有一天我在我家附近的酒店大堂看到一个男人,穿着一件黑色羊绒大衣,姿态清高,背影疏离,我以为那是你,差一点崩溃。

“是我。”栾念轻轻说了这样一句。

可我当时不敢求证,我怕我所有的努力前功尽弃。

我从第七年开始创业。

创业真的太难了。熬夜、应酬、巨大的压力,有一段时间我的身体出了问题。我的大姨妈要么不来,要么一来半个月。有一天我走进公司,付栋看到我吓了一跳。他对我说:“老大,那天的你看起来没有一点生气。”

我脾气变得很差,也会偷偷的哭。

好在生意一点一点变好,我也终于放下你,开始全新的人生。

我给爸妈开的那家餐馆,做的每一道菜都是我喜欢吃的,从小吃到大。我喜欢带我的朋友们去老酒馆吃饭,那时怕大家找不到,我在酒馆门口挂了灯笼。那灯笼在冰城的雪里看起来可真喜庆,孙雨和lumi第一次见的时候对我说:“这真是一个雪里人间。”

我喜欢雪里人间这个词,这个词让我觉得所有的快乐和痛苦都是生活本身的一个部分,而痛苦是雪里的灯笼,能将眼前的路照的红彤彤一片。

第十年,我又遇到了你。

“后面的故事我知道了。”栾念拨开她脸颊的发丝:“后来你的每一天我都参与其中了。”

“谢谢你善待我。”

“也谢谢你,肯爱这么一个我。”

这是我的十余年岁月。我流过无数的泪,每一滴泪水都是生活赐予我的勋章,我不曾后悔过。今天剪彩的时候你对我说:“尚之桃,欢迎你杀回北京。”这么多年岁月一下涌入我的脑海,我带着梦想来到北京,心碎时离开北京,我以为我再也不会回来了。即便来,也只是这个城市的过客,不会长久停留。可是,我还是回来了。我永远记得我第一天来北京的样子,尽管狼狈,却是我一生之中最好的时光。

如果让我重新选一次,我还会走这条路,这条路真的太美了。我只是偶尔会遗憾,光阴倏忽而过,身边旅人匆匆,我们总是要告别。

“栾念你是不是困了?对不起我今天讲了太多话了,如果你困了,我们就睡吧。”尚之桃对他说。

“我不困。天还没亮呢。”栾念说。尚之桃枕着他的胳膊,念桃在婴儿床里熟睡,卢克趴在门口,月光头进一缕,多好的时光。

“那我也跟你聊聊我吧。”栾念说。

“聊什么?”

“聊一个混蛋的自我修养。”

“好啊。我们可以聊到天亮,甚至可以到下一个天亮。我觉得这个混蛋有时也不是那么混蛋,这个混蛋是一个披着混蛋外衣的老派绅士,有老派的温柔。我真的爱死这个混蛋了,我愿意一直跟这个混蛋纠缠下去,纠缠到死。”

那就再聊会儿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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